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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凯奥达广告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雯雯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MAD9TUB41T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E座305-9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北辰市监处罚〔2026〕402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12月12日与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药业,另案处理)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书》,受中央药业委托,为其代理路名牌广告的发布,广告含有“中央药业成立于1920年、津门老字号一百零五正年轻健康C位邀您同行、105周年、百年匠心 守护健康”以及“强力峰乳浆胶丸、麻仁软胶囊、双清合剂三种OTC药品实物样式”等宣传内容。路名牌药品广告内容系为真实,发布时间自2026年4月15日开始,发布时长两个月,广告发布单价1868.75元/块/月,双方约定广告费299,000元,分三期支付。中央药业将首期100,000元支付给当事人后因案发,双方广告合作合同随即终止,后两期费用当事人未实际收取。 又查,中央药业路名牌药品广告未取得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件,当事人在未核查有关证明文件、未核对广告内容的情况下,将中央药业路名牌药品广告小样转发天津天风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传媒,另案处理),天风传媒随即制作版面并发布在天津市市内主干道80块路名牌上,具体地点为北辰区京津路14块、河西区宾水道6块、河西区广东路11块、南开区宾水西道12块、南开区南门外大街10块、南开区剑川路2块、南开区东马路2块、和平区赤峰道8块、和平区新兴路5块、和平区贵州路5块、红桥区西马路5块。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了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和代理服务未经审查的药品广告的构成要件,本案广告费用认定为299,000元。
1.警告; 2.没收实际收到的广告费用100,000元;
-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3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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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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