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金伯酒吧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莉莉 | 注册资本: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721316014126X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红湾综合市场一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张肃)文综罚字﹝2026﹞F-000006号
2026年7月6日,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收到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线索移交函附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1份,发现辖区金伯酒吧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营业场所、放任未成年人在场所内饮酒消费的违法线索。2026年07月06日16时36分至2026年07月06日17时00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张斌(28070221020),李秀平(28070221001)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红湾综合市场一楼的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金伯酒吧检查时,发现金伯酒吧场内监控显示,7月4日21:33,1名未成年人高梦军与同伴进入金伯酒吧,场所负责人查验身份时未发现高梦军系未成年人,7月5日01:39,另一名未成年人兰雅杰进入金伯酒吧,场所负责人未查验身份。该场所涉嫌接纳未成年人消费,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作出如下处理: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要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金伯酒吧接受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对执法过程进行拍照取证,现场负责人刘莉莉见证了整个执法过程。2026年7月7日,执法人员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康乐派出所发送《关于调取涉案未成年人户籍证明的函》,调取未成年人户籍证明。经查,高梦军、兰雅杰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2026年7月9日,经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人批准,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6年7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金伯酒吧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7月20日,法定代表人刘莉莉接受调查询问。经调查,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金伯酒吧接纳未成年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刘莉莉对违法事实无异议。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金伯酒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1.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线索移交函及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一份,提供金伯酒吧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营业场所、放任未成年人在场所内饮酒消费的违法线索;2.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截图4张,证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3.现场取证照片7张,证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和执法人员执法检查过程;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关于调取涉案未成年人户籍证明的函,证明未成年人户籍信息;5.高梦军户籍信息证明,证明未成年人户籍信息;6.兰雅杰户籍信息证明,证明未成年人户籍信息;7.《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承认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事实;8.《营业执照》《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的事实;9.刘莉莉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身份;
1、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元整(200元);2、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6-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