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乡小吃(仙居)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子永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24MA2KALKD4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白塔镇南大街179号一楼(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市监处罚〔2025〕228号
2025年7月21日,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其食品调料柜上发现食用玉米淀粉1包,标示分装商某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200克,生产日期2024/01/02,保质期18个月;排骨味调味料1包,制造商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规格180克,生产日期2023/06/03,保质期18个月。另在当事人厨房冰箱内发现某优级火腿肠11根,生产商河南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规格35g,生产日期20240705,保质期6个月。在当事人货架角落发现“粒粒丁”产品1箱,生产商某菜业有限公司,规格5kg/箱,生产日期2023/12/24,保质期120天(请在阴凉、通风、干燥处存放)。上述产品发现时均已超过限期使用期限,与其它未过期产品混合摆放。当事人自述上述过期产品不单独销售,食用玉米淀粉和排骨味调味料是做粉丝汤时加的调味料,“粒粒丁”产品和双汇王中王优级火腿肠用于加入到饭团中的菜料。当事人自述排骨味调味料和火腿肠自白塔老卫批发部购进,排骨味调味料4.75元/包,火腿肠0.85元/根。玉米淀粉和“粒粒丁”系白塔菜场边上的店购买,当事人无法提供供应商信息及上述产品价格。根据进货票据以及市场同类价格计算(玉米淀粉4.99元/包、“粒粒丁”产品37.8元/箱),上述产品共计货值金额56.89元。
对于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做菜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用玉米淀粉1包、排骨味调味料1包、“粒粒丁”产品1箱、双汇王中王优级火腿肠11根;2、罚款5000元。对当事人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及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警告。综上,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用玉米淀粉1包、排骨味调味料1包、“粒粒丁”产品1箱、双汇王中王优级火腿肠11根;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