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兰州悦玫志天然玫瑰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把存玉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210704282219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上川镇五联村五社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秦)市监罚〔2026〕9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5年10月在淘宝平台注册的“苦水玫瑰纯露精油甘肃原产地直销”网店发布包含“有助血液循环,清除毒素,减少心脏充血等现象。调理子宫肌调节月经周期。改善性冷淡等症状维持正常的消化功能,舒缓导致的疼痛与灼热感”等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及医疗用语广告,广告所使用的图片及文字素材是当事人提供至兰州恒基广告有限公司,兰州恒基广告有限公司对图片和文字内容进行排版设计后当事人自己发布至淘宝平台的,兰州恒基广告有限公司收取广告制作费1000元。同时当事人提供了涉案广告制作费用发票、2026年4月15日该款玫瑰精油销售记录网页手机端截屏、2026年4月22日该款玫瑰精油销售记录网页电脑端截屏证据材料。2026年4月15日前当事人已删除涉案广告。
对兰州悦玫志天然玫瑰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6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600.00元
秦川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7
2
(兰新)市监(二分)罚﹝2026﹞9号
2026年4月20日,我局收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广告监测云平台下发的兰州悦玫志天然玫瑰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淘宝平台苦水玫瑰纯露精油甘肃原产地直销店发布的广告中存在“有助血液循环,清除毒素,减少心脏充血等现象。调理子宫肌调节月经周期。改善性冷淡等症状维持正常的消化功能,舒缓导致的疼痛与灼热感”等内容问题线索。2026年5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兰州悦玫志天然玫瑰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淘宝平台注册的“苦水玫瑰纯露精油甘肃原产地直销”网店销售线索中涉及的同款玫瑰精油,在其广告宣传中未发现“有助血液循环,清除毒素,减少心脏充血等现象。调理子宫肌调节月经周期。改善性冷淡等症状维持正常的消化功能,舒缓导致的疼痛与灼热感”等内容。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制作了《现场笔录》、截取了该款玫瑰精油网络宣传图片,并向当事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兰新)市监(二分)责改〔2026〕15号、《询问通知书》(兰新)市监(二分)询通〔2026〕15号、《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兰新)市监(二分)限提〔2026〕15号。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把存玉现场提供了公司《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同时签署了《送达地址确认书》。本局当日予以立案调查处理。2026年6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把存玉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把存玉按照《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兰新)市监(二分)限提〔2026〕15号的要求,提供了相关全部证据材料,认可当事人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用语的违法行为的事实。
当事人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构成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建议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和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如下:罚款:600元。
600.00元
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分局
2026-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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