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韩记鲜香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建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704MACKD9BA4T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碧石渡镇江碧路万家垴大楼832-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州市监处罚〔2026〕43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6月12日从鄂州市宝玉干鲜调料批发部购进海天5度白醋1瓶8元,2024年9月15日从同一供应商购进海天特级金标生抽1瓶7元,货值共计15元。当事人使用涉案食品原料主要用于调制卤制食品并以零售的方式售出。根据当事人所提交情况说明来看,当事人使用涉案食品原料主要用于调制卤菜,购进后用于制作烤鸭5只,售价23元/只,货值共计115元,没有记录使用情况,也未建立所销售食品的销售台账和财务帐册。因当事人在制售食品时未保留相关的销售凭证和使用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记录台账,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特级金标生抽1瓶(剩余三分之二)和海天5度白醋1瓶(剩余三分之一);
2.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