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卓远纺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文斌 | 注册资本:4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24556179288A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澄潭街道轻纺工业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14
(2025)浙0624民初6799号
劳动争议
叶**
新昌县卓远纺织有限公司
新昌县人民法院
2
2025-12-17
(2025)浙0624民初6799号
劳动争议
叶**
新昌县卓远纺织有限公司
新昌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市监处罚〔2026〕225号
SourceURL:file:///home/inspur/Desktop/2026年案件/卓远纺织/决定审批.doc经查明:当事人从高邮某公司购入水汽两用炉1台,于2026年5月2日至5月26日期间使用上述水汽两用炉产生蒸汽用于纺织线烘干。2026年5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上述水汽两用超出炉铭牌标注的额定蒸汽压力。本局于2026年6月4日委托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对上述水汽两用炉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上述水汽两用炉符合特种设备目录中锅炉的定义。至案发当事人使用上述锅炉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2026年6月30日当事人将上述水汽两用炉进行退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规定。
30000.00元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