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好匠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远良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900MA4WY9EP74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怡安工业城第101栋首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2-24
2022-02-08
(2022)粤1973财保468号
财产保全
东莞市好匠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曾**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6〕11-1697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6年04月28日在凤岗雁田市场的东莞市凤岗广记三鸟档采购的一批“鸡肉”,一共购进10只(约30斤),单价43元/只,采购价为430元。该批次“鸡肉”被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了1.5kg,所付购样费24元,剩余已全部用于提供给塘厦鹿鸣门店用作“白切鸡”、“啫啫鸡”等菜品的制作,销售价和采购价是一致的,为43元/只,销售了9只,销售价387元。总销售价411元。经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上述批次的“鸡肉”恩诺沙星(计量单位:μg/kg,标准指标:≤100,实测值:419)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供货商营业执照、采购送货单和动物检疫证明等相关资料,但当事人在收货时未按要求查验“鸡肉”的批次与动物检疫证明的对应情况和采购情况。
综上,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该违法经营食用农产品货值为人民币430元,可查清的违法所得411元。2026年02月04日,当事人上述违法经营行为被我局依法查获。
警告;罚款0.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0元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