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庆城县夏鼎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谢海浪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1021MADQ1CL73W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庆城镇北区金凤苑前门318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城烟处﹝2025﹞第39号
谢海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由重庆市公安局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侦办终结,于2025年3月21日对梁弟、谢海浪涉嫌非法经营罪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渝公万盛(万)诉字〔2025〕68号)。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6月18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渝綦检刑不诉〔2025〕85号),对谢海浪作出不起诉决定,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移送我局处理,移送文书: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渝綦检意〔2025〕1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于2025年9月12日立案调查。本局查明:当事人谢海浪负责经营位于庆城县庆城镇北区金凤苑前门318号的商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621021102608,2025年8月18日我局收到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渝綦检意〔2025〕1号)及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渝綦检刑不诉〔2025〕85号)。我局执法人员马海明(28100252006)、马腾飞(28100252010)等三人随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当事人谢海浪购买的假冒伪劣卷烟其中有80条被其母亲韩秀玲烧毁,具体品规无法调查核实,部分假冒伪劣卷烟自用或送人,不存在销售行为,因本案无实物且证据不足对以上调查核实后的涉案卷烟不予作出行政处罚。截止2025年12月11日,调查核实且证据充足的涉案卷烟销售金额为1020.00元。
处以当事人谢海浪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1020.00元40%的罚款计408.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20.00元,合计1428.00元。
1428.00元
庆城县烟草专卖局
2025-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