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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润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凯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402346813738H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464号金德利摩登时代地下一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3-09
2019-08-30
(2019)晋0402执589号
责令退赔
长治市润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于*、暴**责令退赔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3-06
2019-04-25
(2019)晋0402执518号
职务侵占
长治市润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于*职务侵占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潞州消行罚决字﹝2026﹞第0129号
长治市润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摩登时代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根据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英雄中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商请对摩登时代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的函》,2026年7月21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长治市润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464号金德利摩登时代地下一层,法定代表人:张凯)管理的摩登时代(地址:英雄中路464号摩登时代)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室内消火栓系统压力不足;多个送风机、排烟风机无法正常启动;喷淋系统压力不足,预作用阀组缺少充气组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6〕第1051号)、对王旭、常立科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结合山西省消防救援局《山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四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长治市润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3000.00元
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局)
2026-09-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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