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綦江五三培培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龙青松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0MADX83Y25P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19号千山半岛国际E区附32号3-8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綦江市监处罚〔2026〕394号
经查,当事人系2024年8月19日依法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重庆綦江五三培培科技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19号千山半岛国际E区附32号3-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中小学校外托管服务;幼儿园外托管服务等(详细以营业执照记载的为准)。
2024年8月,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龙青松准备租赁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19号千山半岛国际E区附32号3-6、7、8三个商业用房,开办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但是当时三个商业用房的消防正在验收阶段还未通过,重庆泰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就出具了附32号3-8的手续,让龙青松先办理营业执照,待消防验收通过后再签定三个商业用房的租赁合同。2025年3月份消防验收通过,于2025年3月7日签定了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19号千山半岛国际E区附32号3-6、7、8三个商业用房的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后便在上述三个商业用房开办招牌为“五上优才”的校外培训机构,直到2025年11月“五上优才”培训机构装修完毕。
? ? 2026年3月14日,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开办的“五上优才”校外培训机构,经营场所外墙悬挂有招牌,内容为“五上优才 逻辑思维/文学素养 生涯规划/书法/美术,联系电话15736351591”,经营场所内设置有1个前台,教室8间,教室内配置有课桌、板凳及书写白板等教学设施。过道上悬挂有“教学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内容。
? ? 经查,当事人开办的“五上优才”校外培训机构正式运营后,从2025年11月中旬开始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随后当事人在招收和宣传过程中,发现中小学生家长对学科类培训提升学生成绩有市场需求,便于2026年1月开始转为学科类培训,培训范围为小学三、四、五年级的数学、语文和英语的学科类教育。截至检查时,当事人开办的“五上优才”培训机构共有员工13人,其中校长1人、教务4人和教师8人。
? ?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6年1月开始筹办学科类培训2026年寒假班,未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截至到2026年3月14日检查时,当事人已经开办了1个2026年寒假班,具体上课时间为2026年2月1日-13日和2月27日-28日,培训内容为小学三、四、五年级的数学、语文和英语的学科类校外培训。
? ? 当事人开办的学科类培训2026年寒假班具体招生情况为,共招收了23个学生(其中三年级学生有13个、四年级学生有5个、五年级学生有5个),共收取学费合计40102元。截至检查当日,学科类培训2026年寒假班23个学生在2026年2月1日-13日和2月27日-28日已全部消课完毕。
另查明,2026年3月14日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有7间教室正在上课,因检查当天为当事人筹办的2026春期班第一天,还未收取费用,且当事人在本局检查后停止了学科类的培训,并待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成功后,开展艺术(美术、书法)培训。
? ? 截至案发时,当事人开展学科类培训2026年寒假班共招收了23名学生,共收费40102元,以截至案发时计算违法所得为40102元;且截至案发时,当事人收取的40102元学费已全部消课完毕。
1、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壹仟元整(¥41,000.00);2、责令停产停业。
41000.00元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