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香巴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彩连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1MA2JALW11W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云周街道上河村(正派鞋业右首)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04
(2024)浙0782民初16819号
合同纠纷
温州香巴科技有限公司
义乌市潮荀电子商务商行
义乌市人民法院
2
2024-11-15
(2024)浙0381民初8691号
服务合同纠纷
温州香巴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谦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
瑞安市人民法院
3
2024-10-14
(2024)浙0381民初8691号
服务合同纠纷
温州香巴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谦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
瑞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瑞市监处罚〔2026〕1517号
2026年7月10日,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瑞安市云周街道上河村的温州香巴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检查。经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内发现标有“”标识的鞋子1200双,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标志合法使用手续。当事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本局依法对上述鞋子予以扣押,并于当日立案调查。经查明,“”商标是在我国依法注册的商标,注册号:5875799,申请人为***,使用商品范围包含鞋,在专用权期限内。当事人未经上述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于2026年7月5日起,擅自在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云周街道上河村其经营场所内生产的鞋子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至7月10日案发时止,共生产标有“”标识的鞋子1200双,成本价为每双18元,销售价为每双20元,当事人生产的鞋子均未销售。以上合计违法经营额为24000元。
当事人未经商标权利人的许可,在其生产的鞋子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其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侵权商品(标有“”标识的鞋子1200双);2.罚款48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48000元,上缴国库。
48000.00元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