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新北方矸石砖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邹丽敏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400MA19362TX5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48委8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12-26
(2016)黑0404执字232号
返还原物纠纷
申请人鹤岗市新北方矸石砖有限公司
黄**
执行文书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
2016-05-07
(2016)黑04民终78号
返还原物纠纷
上诉人鹤岗市新北方矸石砖有限公司
黄**
裁判文书
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15-09-20
(2015)鹤南民初字第33号
返还原物纠纷
鹤岗市新北方矸石砖有限公司
黄**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4
2015-08-15
(2015)鹤南民初字第33号
返还原物纠纷
原告鹤岗市新北方矸石砖有限公司
黄**,姜**,王**
裁判文书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5
2015-02-07
返还原物纠纷
原告鹤岗市新北方矸石砖有限公司
黄**,姜**,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06-30
2016-11-23
(2016)黑民申1876号
鹤岗市新北方矸石砖有限公司、邹**与姜**、王**债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6-04-12
2016-04-12
(2016)黑04民终78号
返还原物纠纷
鹤岗市新北方矸石砖有限公司与黄**、姜**、王**、鹤岗市长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鹤南山市监处罚〔2026〕42号
通过“黑龙江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系统”查询其年报公示以及被列入异常名录情况,当事人于2007年成立后存在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异常名录并未改正的情形。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该企业登记联系人、登记住所现场核查、邮寄询问通知书等方式均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是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行为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
2026-06-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