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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联顺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雪文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123MAC48QQ10C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金竹镇夏东村早田坪自然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22
(2026)浙1082民初2756号
委托合同纠纷
台州市臻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丽水联顺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包**
临海市人民法院
2
2026-04-27
(2026)浙1082民初2756号
委托合同纠纷
台州市臻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丽水联顺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包**
临海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江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340号
2023年12月26日,江山市锦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统称:锦城公司)委托江山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举行了浙闽赣三省边际油茶共富示范基地林木资源处置项目交易竞价会(部分林地未办理《采伐许可证》),当事人通过竞价取得了浙闽赣三省边际油茶共富示范基地林木资源处置项目区块五、坛石镇横渡村蚱蜢山825亩的林木资源处置权。2024年01月05日,锦城公司和当事人签订了《林木资源采伐处置合同》。01月07日,锦城公司向当事人送达了《林木资源交付书面通知书》及林地小斑图。当事人在收到《林木资源交付书面通知书》及林地小斑图后未与《林木采伐许可证》许可范围进行核对,便按照林地小斑图的范围,组织工人对山场进行采伐作业。期间,因涉案林地“大青坑尾机耕路顶”山场0001(01635)号小班存在政策问题,导致有坛石镇横渡村村民阻止当事人对涉案林地进行施工。 2024年04月,锦城公司和坛石镇横渡村经过协商后,坛石镇横渡村同意锦城公司对“大青坑尾机耕路顶”山场0001(01635)号小班进行砍伐作业。当事人项目现场工作人员在接到锦城公司可以施工的通知后,便将“大青坑尾机耕路顶”山场0001(01635)号小班的林木进行砍伐作业。 2025年09月16日,本机关委托江西上饶司法鉴定中心对江山市坛石镇横渡村“大青坑尾机耕路顶”山场涉嫌滥伐林木的山场进行鉴定。经鉴定,1、江山市坛石镇横渡村“大青坑尾机耕路顶”山场0001(01635)号小班未经审批许可采伐林木范围面积为28.502亩,地类为乔木林地,林种均为一般商品林,采伐蓄积量为209.236立方米,林木株数1108株(其中竹株数1029株),采伐林木价值估算为人民币43940元。2、江山市坛石镇横渡村“大青坑尾机耕路顶”山场超审批许可范围采伐林木面积为6.747亩,地类分别为乔木林地1.357亩,竹林地5.142亩,采伐迹地0.247亩,林种均为一般商品林,采伐蓄积量为 1.504立方米,林木株数1231株,采伐林木价值估算为人民币264元。合计滥伐林木株数2339株,林木总蓄积量210.74立方米,采伐林木价值44204元。2025年12月09日,本机关向当事人送达了《鉴定意见告知书》。
1、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万柒仟陆佰捌拾柒元整(¥77,687.00)
77687.00元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