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众仁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左秋鸽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403MA2TA0K5X3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东路南侧金地月伴湾项目2-1栋101、102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20
(2024)吉0104民初2211号
服务合同纠纷
斗米(长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淮南市众仁大药房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1-01
2024-04-28
(2024)吉0104民初2211号
服务合同纠纷
斗某(长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淮南市众某大药房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1641.9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淮田市监处罚﹝2024﹞257号
2023年12月25日,我局接淮南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群众举报淮南市众仁大药房涉嫌违规销售药品,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10日前往现场检查,当事人正在开展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其店内二楼货架上发现3盒投诉中的“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当事人未能提供进货票据,无法说明药品来源。当事人涉嫌销售来源不明药品行为。 经核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2024年1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奥林花园的“淮南市众仁大药房”进行检查,当事人正在开展经营活动。店内悬挂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场所为“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街道奥林花园1栋106、107商铺”,仓库地址为:无。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将店内二楼、三楼作为仓库使用储存药品,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事项行为。经核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1、警告;2、没收违法购进的剩余3盒“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3、没收违法所得405.00元;4、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
30000.00元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