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罗兴寿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兴寿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301MACX0RRF71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兴义市桔山办富兴一街2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市监桔处罚〔2026〕53号
经调查,当事人系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有热加工的水产品、炒菜、粥、炒粉面、汤菜及烧烤,以及一些刺身及凉拌菜,办理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5223010455888;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酒类)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有效期至:2028年09月27日。当事人陈述从2025年2月开始从事生食类、冷食类食品制售,制售的生食类食品有三文鱼、罗非鱼、生吃生蚝、草鱼,制售的冷食类食品有网红柠檬鸡爪、凉拌皮蛋、墨鱼仔拼八爪鱼、白切鸡拼基围虾等,当事人提供了菜单复印件一份。当事人陈述主要通过线下进行销售生食类、冷食类食品,也在美团外卖、美团团购、京东外卖、抖音等平台上开的有店铺,线下是以菜单价格进行销售,在各平台的提点不同导致价格不固定,因生食类食品售价根据进货价格不同而不固定,且当事人未建立销售记录台账,故当事人销售生食类、冷食类食品的全部违法经营额及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当事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合法市场主体资质,当事人经营者为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2.当事人现场笔录一份,当事人询问笔录一份,现场检查图片一份,当事人网店截图五页,当事人提供菜单一份,证明当事人未变更食品经营许可项目从事生食类、冷食类食品经营活动的事实。
处罚款2000.00元。
2000.00元
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