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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湾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燕华注册资本:10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5599189099P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河滩北路880号6栋1-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07
(2025)新0105民初499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金鎏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恒基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2
2025-07-14
(2025)新0105民初508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市恒基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于**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3
2025-06-23
(2025)新0105民初508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市恒基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石*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4
2025-06-19
(2025)新0105民初508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市恒基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于**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5
2025-05-12
(2025)新0105民初367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市恒基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刘*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6
2024-12-30
(2024)新0105民初1039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金鎏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恒基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7
2024-12-25
(2024)新0105民初9449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王**
乌鲁木齐市恒基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8
2024-12-25
(2024)新0105民初9448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王**
乌鲁木齐市恒基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9
2024-12-10
(2024)新0105民初9449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王**
乌鲁木齐市恒基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10
2024-12-10
(2024)新0105民初9448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王**
乌鲁木齐市恒基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20
2025-05-12
(2025)新0105民初367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市某某服务有限公司、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982.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07-09
2024-07-02
(2024)新01行终114号
行政确认
乌鲁木齐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行政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3
2024-06-06
2024-02-28
(2023)新01民终799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樊**、祝*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4-06-05
2024-04-08
(2024)新0105民初155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市某某某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8985.60元
民事案件
5
2022-02-20
2022-02-18
(2022)新0105民初213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李*、乌鲁木齐市恒基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10-26
2021-09-02
(2021)新0105民初308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樊**、祝*等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11-19
2019-10-09
(2019)新0105民初293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樊**与祝*、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10-22
2018-05-07
(2018)新0105民初115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市恒基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10-22
2018-05-03
(2018)新0105民初111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市恒基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10-22
2018-05-03
(2018)新0105民初111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市恒基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头市监处罚(2026)24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7月1日石湾高铁新城小区交盘开始至2025年9月截止,以2000元/户的标准收取业主文明施工诚意金。期间,在未公示该收费项目的情况下,共收取文明施工诚意金211户,共收取文明施工诚意金422000元,调查期间已全部退还,无违法所得,案值422000元。调查期间,当事人于2026年6月12日将原公司名称乌鲁木齐市恒基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石湾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责令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罚款2000元(贰仟元)。
2000.00元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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