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镇原县盛琪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路维虎注册资本:1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1027079296739P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路坡行政村吊沟自然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0-25
2019-08-21
(2019)甘1027民初25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镇原县盛琪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2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8-11-28
2018-11-06
(2018)甘1027民初27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镇原县盛琪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五建集团公司庆阳分公司第三项目部、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11-28
2018-11-09
(2018)甘1027民初27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镇原县盛琪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庆阳市西峰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7-06-01
2017-05-03
(2016)甘1027民初2011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赵**与镇原县盛琪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杨**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79539.5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应急罚﹝2026﹞9号
2026年7月21日,甘肃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第八工作组联合镇原县住建局、镇原县应急管理局对镇原县盛琪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1.未对混凝土搅拌机筒体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46768-2025)第4.1.1条、第4.2.1条要求。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三条(一)款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2.混凝土搅拌机控制室配电箱未做防火封堵,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6.3.4条要求。3.物料储罐操作平台、通道及工作面的敞开边缘未设置防护栏杆和踢脚板,不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第4.1.1条、第4.1.2条要求。4.压力容器安全阀未定期进行校验、压力表未定期进行检定,不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第7.2.3.1.3.1条、第9.2.1.2条要求。5.沉淀池外围未设置防护栏杆,不符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第6.1.2条要求。6.现场多个气瓶未配备防震圈、未采取防倾倒固定措施,不符合《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第7.1.2条、第8.6.9条要求。7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不符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46768-2025)第4.3.1条、第4.4.1条要求。8.未制定2026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违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签字、未考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9.未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制定2026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计划,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2号)第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经调查,镇原县盛琪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对混凝土搅拌机筒体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严格落实《镇原县盛琪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在隐患排查工作中未见到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及验收记录,未形成闭环管理。
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罚款
20000.00元
镇原县应急管理局
2026-08-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