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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左里镇液化气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魏清平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28MA35FDRY4M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左里源树村委会庙下熊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都市监处罚〔2026〕86号
经查明,因都昌县土塘液化气站重建,停止充装液化石油气,都昌县燃气办允许其站充装工到都昌县左里镇液化气有限公司充装液化石油气。2026年2月21日,都昌县土塘液化气站充装工刘祖宝(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将一个瓶身二维码损坏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带至都昌县左里镇液化气有限公司进行充装。2026年2月21日上午11时12分23秒,其使用“口袋码”充装该液化石油气钢瓶。 该行为属于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时未进行充装前后检查并记录,未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 再查,因都昌县燃气充装单位整合,都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当事人在原充装点基础上关停,当事人于2026年2月28日拆除全部充装设备及充装系统,设为配送点,只负责配送液化石油气。2026年3月5日,根据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不两直”反馈的当事人的“充装前未回收残液”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现场无充装设备及充装行为,充装系统数据无法调取,故当事人的“充装前未回收残液”的行为无法查实。
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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