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良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信新 | 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200MA0QFHR943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五一路108-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6
(2024)辽0112民初10640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沈阳沃美涂装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大连良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2
2024-12-11
(2024)辽0112民初10640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沈阳沃美涂装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大连良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3
2024-06-20
(2024)辽0203民诉前调3208号
承揽合同纠纷
大连金瑞不锈钢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大连良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4
2024-06-12
(2024)辽02民终4967号
承揽合同纠纷
大连良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徐**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4-03-14
(2024)辽0202民初57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徐**
大连良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6
2019-12-05
(2019)冀11民终25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良辰环境治理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边**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19-09-05
(2019)冀1102民初40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边**
良辰环境治理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张*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3-25
(2024)辽0202民初573号
承揽合同纠纷
徐**
大连良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2
2024-01-2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徐**
大连良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27
2025-05-06
(2025)辽01民辖终228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大连某有限公司、沈阳某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2
2020-10-13
2019-12-30
(2019)冀11民终25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良辰环境治理科技(大连)有限公司、边**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82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1-02
2019-07-22
(2019)冀1102执保1058号
边**、良辰环境治理科技(大连)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税三稽罚﹝2026﹞45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于2025年12月10日发出的《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大税二稽协〔2025〕118号)和《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协查编号:62102930125121032086),我局对大连程扬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4月28日向你单位开具发票号码为:23912000000001802042、23912000000001811691,品名为“*经营租赁*机械租赁费”,金额合计642,815.53元,税额合计19,284.47元,价税合计662,100元的2份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核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2023年你单位在沈阳承接两项建设项目(盛京地产南堤西路南-3地块项目幼儿园景观工程和盛京地产南堤西路南-3地块项目大区景观工程一标段)需要租用铲车、钩机和吊车设备,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张信新表示当时是通过个人租赁,未取得相关扣税凭证,因你单位需要发票结转成本,因此在大连程扬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买来了两张发票。你单位于2023年4月与大连程扬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交易,签订2份虚假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幼儿园景观工程合同金额184,300元,大区景观工程一标段合同金额477,800元,合计662,100元。你单位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大连程扬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开具的2份全电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23912000000001802042、23912000000001811691,货物名称为*经营租赁*机械租赁费,金额合计642,815.53元,税额合计19,284.47元,价税合计662,100元),你单位对上述虚假业务进行虚假的账务处理,计入“机械租赁费”并于2023年4月份增值税属期认证抵扣进项税额19,284.47元(记账凭证记应付账款2023年04月30日第00122号、00123号),已于2023年结转营业成本642,815.53元(记账凭证记结转成本2023年06月30日第00171号)。 你单位对上述虚假的业务构建了虚假的资金流水并发生资金回流:你单位于2023年5月16日通过对公账户支付给大连程扬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662,100元(记账凭证为付款凭证2023年05月31日第00059号,附银行回单),之后通过王琳琳(大连程扬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个人账户(建设银行存款账户6217000780021287991)回流至你单位办税员王芳个人账户上,最后回到你单位账户,金额为632,306元,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张信新表示差额29,794元是支付给大连程扬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开票费用,你单位与大连程扬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没有真实的机器设备租赁业务。 我局于2025年12月25日向你单位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大税三稽税通〔2025〕744号),限你单位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你单位表示无法换回发票。 由于上述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认定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问题,造成你单位2023年5月少缴增值税19,284.4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349.91元、教育费附加578.53元、地方教育附加385.69元。少计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642,815.53元,少缴2023年企业所得税23,138.08元。
罚款
26387.58元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6-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