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汪叙辉农产品销售部(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汪叙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0827MAEMGRYD6D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雷池镇三河村联盟队05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望市监处罚〔2026〕189号
望江县汪叙辉农产品销售部系个体工商户,于2025年6月5日登记成立,经营者为汪叙辉,经营范围包含线上销售大米等农副产品。经营者汪叙辉实际运营两家淘宝网店,分别为2025年6月1日开业的“汪小辉自家菜园小店”、2025年11月11日开业的“寻味乡村蔬果小铺”,上述两家店铺均以当事人名义入驻平台,店铺货品采购、上架销售、店铺运营等全经营流程均由经营者汪叙辉独立负责。当事人自店铺开业以来,在线上店铺开展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经营期间,当事人未自主种植、加工大米,涉案大米采购渠道为本地碾米加工坊,从该碾米房购入时已完成分装密封、规格为1斤/袋、2斤/袋的成品预包装大米,该批次分装大米外包装无任何食品标签信息,未依法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地址、联系方式、质量等级、配料表等法定预包装食品标识内容,属于无标签预包装食用大米。当事人购进上述无标签分装大米后,未核验大米来源资质、产品合格证明,亦未补充合规食品标签,直接通过网络线上平台对外公开销售。同时核查进货留存资料环节,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大米的进货票据、转账记录、付款凭证等进货查验凭证,不能如实说明产品合法进货渠道、供货主体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截至我局查时,当事人已在线上销售涉案预包装大米185斤,库存2斤,其中销售单价5.5元/斤,综合成本4.36元/斤,故涉案大米货值为:已售185斤×5.5元/斤+库存2斤×5.5元/斤=1028.5元,违法所得为:185斤×(5.5-4.36)元/斤=210.9元。另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12月在其运营的“汪小辉自家菜园小店”大米商品详情页,自行编辑发布“自家大米”宣传内容,刻意误导消费者认为涉案大米为其自产。涉案大米均为本地碾米加工坊购入,并非当事人自家种植生产,该虚假宣传行为旨在博取消费者信任、提升店铺商品销量,并且该广告在客观上已造成消费者认知误导,促成交易达成。当事人自述为涉案商品投放付费推广共计160元,虽未能提供相关付费凭证,但结合涉案商品经营时长、线上销量等案件整体情况,本局对该广告费用金额予以认定。
1;警告; 2;罚款贰仟玖佰捌拾元; 3;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壹拾元玖角; 4;没收无标签大米2斤。
2980.00元
望江县市场监督局
2026-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