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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昊明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曹明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682MA1TEP4565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南通市如皋市搬经镇夏堡居17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皋市监处罚〔2026〕332号
现查明,当事人从事机械制造加工相关行业。当事人于2025年年底购进案涉机型D30F、机号HJ-51613的叉车,自购进后一直未经检验。 2026年4月3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时,在当事人的西北角发现案涉叉车未经检验。因此,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皋市监特令〔2026〕0430-13号),责令当事人需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案涉叉车。 另查,执法人员于2026年5月28日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通过调取当事人办公室的监控视频,发现2026年5月26日、27日当事人均在驾驶案涉叉车用于搬运物品。截至案发,当事人未能提供案涉叉车的检验合格报告。
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同时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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