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邑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恩波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311MAE8B8RL5F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恒生科技园A区8号楼911-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洛龙市监处罚〔2026〕77号
检查 发现该公司正对大门的窗户旁边的台面上面放置有“中国 3.15 诚信 教育培训机构”证书牌匾、“中国教育培训公信力认证单位”牌匾, 在该公司的企业员工抖音号的部分视频中显示有上述两个牌匾,现 场该公司提供不出相关证明文件。另外在该公司的企业员工抖音号 的部分视频中有“免考”、“今天拿到的三级高级职业技能证,免 考直接拿”等字样。
经调查,该公司在经营场所及企业员工的抖音号“邑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冰冰老师”视频中展示的“经审核:在全国开展的3.15诚信教育培训机构宣传推广活动中,被荣选为:中国3·15诚信教育培训机构、证书编号:CQAC2025L07190A、有效日期:2025.5-2028.5、中国质量认证发展管理中心、中国企业信用发展中心”,“授予:邑祥教育中国教育培训公信力认证单位、证书编号:CQAC2025L05198A、有效日期:2025.3-2028.3、查询网址:www.chinaqcac.org、中国质量认证发展管理中心 中国企业信用发展中心”的两个证书牌匾,是有人到该公司上门推销办理的,该公司缴纳700元左右(当时接待的老师已经离职具体的金额记不清了,当时该公司刚成立财务制度不完善没有查到缴费凭证)费用后他们又上门对该公司办公现场进行了拍照,其间无任何人员到该单位进行调研、考评等,就给该公司发了这两块证书牌匾,证书牌匾是邮寄过来的,无相关文件,无任何纸质材料,当时的邮寄包裹该公司已经给扔了,邮寄的地址记不起来了。该公司称办理这两个证书牌匾是觉得他们公司是正规的公司,替学员报的学院都是正规的学院,再办理这两个证书放在公司,有客户上门看到后会感觉他们公司更正规一点,所以该公司就办理了这两个证书牌匾。我局执法人员经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对涉案的证书牌匾显示的发证机构“中国质量认证发展管理中心、中国企业信用发展中心”进行查询,查询显示该两个机构为“已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我局执法人员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对涉案证书牌匾上的网址“www.chinaqcac.org”进行查询,未查询到该网址的备案信息,该网址现已无法打开。该公司企业员工的抖音号“邑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冰冰老师”的抖音视频作品在本局执法人员检查后当日就进行了整改,将相关视频作品全部下架,在案件调查期间无法查询到浏览量,根据该公司别的抖音号查看,该公司发布的视频作品的浏览量最多的有2500人次左右,最少的只有几十人次。
该公司在企业员工的抖音号“邑祥职业技能笑笑老师”的部分视频中有“免考”、“今天拿到的三级高级职业技能证,免考直接拿”等字样,该公司委托人称是该公司员工在2025年12月之前发布的,该公司从2025年12月之后就已经要求员工不能再发布含有免考等字样的信息,该公司组织的学员一直都是参加考试,因为考试比较简单大部分都是行业日常的相关知识只要学员是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人员复习稍微认真一点就能通过考试,考试是分为理论和实操,理论考试是在电脑上进行,实操考试是学员到现场实际操作。具体的报名考试等细节是该公司通过微信跟学员一对一交流。在调查期间执法人员通过该企业员工微信跟学员聊天的记录中发现有“只需要提供资料就行,人不用来,我们都会处理好”的记录,该公司委托人称这个只是告诉学员提供好资料,报名的时候他不用来该公司会替他报名,而且学习也是网上学习,也不需要现场来学习。他的报名跟学习课件的发送该公司的人都会处理好。该抖音号发布的三个含有免考字样的视频作品,浏览量分别是:60次、203次、409次。现场检查完当日该公司就对该抖音号进行了整改,相关视频已经下架完毕。
该公司的企业抖音号是2025年国庆节以后也就是2025年10月10日左右创建的,创建开始就开始运营了,该公司的企业抖音号都是自己运营的没有外包给别的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