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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熊金超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熊金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03MAE77PLE3N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北京路街道贵阳路永恒商住楼B栋6号营业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遵红市监处罚〔2026〕174号
当事人在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街道贵阳路永恒商住楼B栋6号营业房,开设有一个门头为“鲜菌坊”的餐馆,2024年12月27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后开始经营,2025年9月当事人向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过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审查没有通过,要求整改,整改完成后又因区划问题暂未取得许可(2025年12月,根据《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关于红花岗区、汇川区勘界后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移交工作的备忘录》(汇府备录〔2025〕6号)及《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花岗区与汇川区勘界后相关区域社会事务交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将当事人经营场所所在地划归红花岗区管辖。)。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划归红花岗区管辖之后,2026年年初,我局工作人员通知当事人前往我局提交办证许可的申请,当事人因自身原因一直未前往我局提交办证申请。2026年5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但仍未取得许可证。因当事人未建立营收台账或者记录,无法计算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案发后,当事人积极整改,已于2026年6月17日取得《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登记编号:黔餐证字030215979)。
免予处罚。
0.00元
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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