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光文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光文 | 注册资本:0.001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329MA4132509Q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新野县歪子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市监处罚〔2026〕17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09年07月17日以丈夫刘光文的身份证信息注册营业执照。涉案卷烟是当事人在新野县城区每家门店购买的,准备以零售价出售。具体品种数量价格为:黄金叶(炫尚)19条、红旗渠(天行健)24条、红旗渠(雪茄)10条、黄金叶(乐途)42条、红旗渠(新版银河)23条、黄金叶(商鼎)103条,合计6个品种221条,案值33490.00元。至查获之日当事人购进的卷烟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1.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2.对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1%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7000元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