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通施特思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钱范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621MA25GT7A8B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海安市城东镇和顺路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25
(2025)苏0685民初3869号
运输合同纠纷
尹**
王**,南通施特思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海安市人民法院
2
2025-04-25
(2025)苏0685民初2532号
定作合同纠纷
海安鸿源科技有限公司
施特思钢构(苏州)有限公司,南通施特思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钱*
海安市人民法院
3
2025-04-23
(2025)沪0113民初35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宝象供应链有限公司
钱*,南通施特思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4
2025-03-17
(2025)沪0113民初35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宝象供应链有限公司
南通施特思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钱*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6〕272号
现已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3月10日起租赁南通德瑞克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海安市城东镇和顺路6号的厂房,租期自2021年3月10日至2027年5月9日。双方签订《厂房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约定当事人对承租厂房内的特种设备负有注册登记、检验检测、验收合格等使用管理义务。 当事人承租的厂房C栋、D栋车间共安装电动单梁起重机10台,其中2台产权属于南通德瑞克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8台产权属于当事人。涉案设备为安装于车间东二跨北三、产权属于南通德瑞克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电动单梁起重机,注册登记信息为:南通德瑞克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设备代码:41704112620156056;规格型号:LD5-22.5 A4;设备名称:电动单梁起重机;设备品种:电动单梁起重机;出厂编号:150106056;档案号:NT-Q615236;下检日期:2025年5月12日;设备地址:车间东2跨北3。 2025年5月该设备检验到期后未依法申请定期检验,设备状态被设置为停用。2026年8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正在使用上述超期未检且处于停用状态的电动单梁起重机吊装钢板至组立机。当事人现场负责人冷科林对检查情况及查封措施无异议。 2026年8月24日,上述设备经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海安所检验合格。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当事人涉嫌使用超期未检的特种设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理如下: 罚款: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30000.00元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