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平桂区鹏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想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103MACHBWUD9B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街道碳酸钙千亿产业园示范基地内广西利升石业有限公司3号厂房最后两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贺平市监处罚〔2025〕97号
2025年2月26日9时11分左右,贺州市平桂区鹏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二车间(利升石业巴洛丹尼深加工6线第5跨)发生一起起重物坠落事故,造成1人重伤。该公司的工人朱豪华操作起重机械进行大理石板材吊装作业时,违反“起升物品下方严禁站人”的基本规定,将索具兜挂在大理石板材底部极易滑脱的边缘位置,且违反起重机械操作规程斜拉起吊,导致索具滑脱,引发重物坠落伤人,是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分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专家组出具的“贺州市平桂区鹏润新材料有限公司“2·26”起重机械事故技术分析报告”,调查组认为,该事故是一起因索具滑脱造成被起吊物品坠落事故。根据TSG03-202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第1.7条特种设备相关事故的规定:“与特种设备相关的其他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相关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8)起重机械索具或者可拆分吊具原因引发被起吊物坠落的事故”。事故调查组认定,贺州市平桂区鹏润新材料有限公司“2·26”受伤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为特种设备相关事故。当事人涉事起重机械办理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能提供有效的定检报告,定期检验(检验报告编号:QD/J-2024-0408),检验结论:合格,下一次的定期检验日期为2026年6月。2025年6月26日,该台涉事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变更到了钟山县登辉石材有限公司名下。
2025年2月26日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于2025年3月10日,该公司向平桂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发生事故情况。李想为贺州市平桂区鹏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根据上述违法事实和证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和有关证据,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与事故相关的单位和人员不得迟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况,不得隐匿、毁灭有关证据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之规定。构成了迟报事故的违法行为。
86000.00元
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