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冬孝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407MA5QB9BG5H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机场路中段6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深交罚决第﹝2026﹞ZD06517号
2026年06月17日18时5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107国道辅路与新安五路交汇处对桂D65801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有8名乘客,由深圳前往湛江雷州,该趟是包车运输,车辆有包车道路运输证,车属公司有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司机有相关从业资格证并表示该趟运输由车属公司安排,其中2名乘客表示为包车旅客,其他6名乘客均是自行购票乘车,不是参加包车的团体客。 根据调查情况,梧州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桂D65801大型普通客车实施了包车客运经营者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的违法行为。经核,上述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9-11
2
深交罚决第﹝2026﹞ZD06180号
2026年07月10日16时21分,梧州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桂D77313大型普通客车运载乘客经过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沈海高速天桥路段,经查,该车为客运包车,处于运营状态。司机表示该趟运输受车属公司指派,并出示了该趟运输的包车合同,梧州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作为包车客运经营者与李某贤签订包车合同。车上装载有40名乘客,均是深圳市华辉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的派遣工,由龙华区竹村地铁站C口上车准备前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立讯务工,无需支付车费,为有组织的团体旅客。经查,该车的车籍所在地为广西梧州市,当趟运输起点为深圳市,终点为江西省吉安市,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后续我单位向梧州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邮寄协助调查函,该公司于2026年7月19日签收后,一直未前来我单位配合调查。 通过调查取证,梧州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实施了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违法行为。(情节:一年内第三次被查处)
处2000元罚款
2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9-02
3
粤东交罚﹝2026﹞04836号
2026年8月5日15时3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联合东坑交管大队在东坑镇科技路路段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对王建军驾驶的桂D08343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经调查,该车持有梧州市一平阳县的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编号为:(桂)运包字D000487353号,有效期: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12日,主要途径地:广州市、东莞市、厦门市、宁德市、福鼎,实际行驶线路是从广西梧州到广州再到东莞。驾驶员王建军有取得客运从业资格证,桂D08343大型普通客车的所有人是梧州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该车有取得道路运输证。车上共有16名乘客,其中有15名乘客是在广州路边上车的,分别要到福建、浙江,车票费用分别为280元、350元;1名乘客包道贵是在东莞市万江街道旧汽车客运站外面上车的,要到福建省福鼎市,车票费用是280元,是通过微信转账购票的。该车有手持式安检设备,但没有对路边上车的乘客做相应的安全检查。当事驾驶员可以出示包车合同,但是无法出示包车乘客名单。执法人员现场出具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粤东交责改〔2026〕290033号),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桂D08343大型普通客车的道路运输证进行证据登记保存,并当场告知当事人王建军如对上述证据登记保存有异议,有权提出陈述申辩,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当事人王建军现场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梧州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桂D08343大型普通客车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王建军)、询问笔录(包道贵)、驾驶员身份证照片、乘客身份证照片、车辆行驶证照片、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照片、道路运输证照片、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6年版(道路运政)》(序号:65),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在一年内被第一次查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你单位书面声明放弃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8-28
4
粤中交罚﹝2026﹞00904号
2026年07月06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中山市南头镇高速出口旁(中国石化富辉加油站)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梧州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桂DA2020大型客运包车在中山市小榄路边、横栏镇高速口上客,需要收取乘客车费。经核查,该车属于省际包车,持有“梧州-广州”客运标志牌,乘客不是以包车的形式乘坐该车。当事人梧州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桂DA2020大型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以上事实,有驾驶员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线路牌照片、包车合同、现场照片、车辆证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8-17
5
嘉运政罚﹝2026﹞52J113
梧州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31
6
桂隆交综罚﹝2026﹞03040004号
2026年3月4日12时36分,隆林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石大风、戴庆林、辛宏奎、吴德高、黄勇、罗恩胜、阮建中、农翔在隆林县S519线公路那他屠宰场路段对驾驶员潘庆其驾驶桂D01320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驾驶员潘庆其持有该车道路运输证(桂交运管梧字45040115503),核载51人,实载旅客29人,从隆林县上客运往广东省深圳。驾驶员出示一张标有“梧州-深圳”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桂运包字D0026766号),此趟运输的乘客均不在包车合同约定内。该车辆所有人为梧州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梧州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桂D01320大型普通客车此趟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梧州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罚款1000元,罚没款合计1000元。
1000.00元
隆林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6-07-29
7
闽交执漳高二﹝2026﹞罚字第43号
2026年7月04日20时48分,我支队执法人员何汉荣、方伟奇在沈海线常山收费站广场对熊赞勋驾驶梧州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D08343客运包车进行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从广西梧州准备前往浙江平阳,该车经营范围为省际包车客运、省际定线旅游,核载46人,实载26人﹝包含驾驶员2人﹞,驾驶员当场出示《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包车客运标志牌。经现场对乘客和驾驶员调查,其中3人通过电话联系在沈海线常山收费站招揽上车,约定到达目的地每人付运费240元,其余21人均为本趟次包车乘客。执法员依法对该车辆进一步调查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
1500.00元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07-20
8
深交罚决第﹝2026﹞ZD04677号
2026年04月16日19时49分,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二路(TCL国际E城北侧),我单位执法人员对 桂D65105 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桂D65105大型普通客车的车辆所有人是梧州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车上乘客有24名。该趟行程是受车属公司安排,是团体包车,从深圳留仙二路周边上车,运送乘客到福永,没有乘客在广西上下车。梧州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实施了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15
9
深交罚决第﹝2026﹞ZD04672号
2026年04月16日19时49分,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二路(TCL国际E城北侧),我单位执法人员对 桂D65105 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桂D65105大型普通客车的车辆所有人是梧州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车上乘客有24名。该趟行程是受车属公司安排的团体包车,从深圳留仙二路周边上车,运送乘客到福永。执法人员检查时,该车未在明显位置挂放包车标志牌,现场无法整改。梧州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实施了包车客运的运输车辆未在显著位置挂放标志牌的违法行为。
处200元罚款
2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15
10
粤潮交罚﹝2026﹞00671号
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梧州市广交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桂D69765大型普通客车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1500.00元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