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阿美日用化妆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祁阿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921MA731XBX8H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香格里拉东门北5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市监罚〔2026〕25号
2026年3月16日,金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3.15曝光问题产品检查,依法对金塔县阿美日用化妆品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在该店内二楼美容室中间的美容床下面陈列有:1.“肩肢腋下淋巴能量疏活组合”1盒(制造商:广州圣元商贸有限公司,套组规格:3件/套,生产日期:2016/09/05,保质期:三年);2.“金艾绒”4盒(生产企业:广州煜远化妆品有限公司,规格:7g/包,生产日期:2023/10/03,限期使用日期:2025/10/02);3.“丸美私属庄园活色生香组”1盒(委托方: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方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伴河路92号2号楼,限期使用日期:20221225),以上化妆品均已超过使用期限。
对金塔县阿美日用化妆品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3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3000.00元
金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6
2
金卫公罚﹝2024﹞6号
2024年6月4日,监督检查发现从业人员祁阿美、李金霞未取得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500.00元
金塔县卫生健康局
2024-06-17
3
金卫公罚﹝2024﹞7号
2024年6月4日监督检查中发现未按照规定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1000.00元
金塔县卫生健康局
2024-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