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奥立达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仇武昌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26MA2CHABK50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沙田路16弄1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仑市监处罚〔2026〕419号
经查明,浙江甬仑聚嘉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出厂编号为12104735、12104736的电梯均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型号均为AEP601,设备代码分别为311010012202294735、311010012202294736,设备识别码分别为BT433495、BT433497,使用单位均为浙江甬仑聚嘉新材料有限公司,维保单位均为宁波奥立达电梯销售有限公司。当事人与浙江甬仑聚嘉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了当事人与使用单位的权利义务。另查明,2026年5月14日,维保人员在对出厂编号为12104735电梯的维保过程中未执行规范的维保流程,导致未发现该电梯与相邻电梯的对讲系统串线,对讲通话系统工作不正常的情况。但在维保记录中的对讲系统项目检查情况填写为正常。同时,经执法人员调取监控发现,2026年5月14日维保人员对上述2台电梯进行维保过程中未设置围挡。当事人与浙江甬仑聚嘉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电(扶)梯保养合同》,约定由当事人为型号是AEP601的电梯维保费用为一年3800元,次数25次,折合单次电梯保养费为152元/次,合同期限自2025年12月7日起至2026年12月6日止。最近一次维保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因此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上述2台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所得合计304元。2026年5月18日当事人组织了维保人员专项会议,加强维保人员安全意识,规范维保,并对出厂编号为12104735电梯进行线路检查,对讲通话系统已恢复正常。经查询,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智平台执法办案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当事人因相同的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六条第一款“电梯的维保项目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等四类,各类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要求分别见附件A至附件D。维保单位应当依据各附件的要求,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且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定合理的维保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附件A表A-1“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属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04元;2、处罚款10000元。共计罚没款10304元。
1000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