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坂城区达坂城镇董思银电动车销售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永波 | 注册资本:2.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0107MA77FGBK5H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达坂城街64号二层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达市监处罚〔2024〕97号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构成了涉嫌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定要求和未经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违法事实。经报局领导批准,于2024年9月13日立案调查,由于志强、刘冬承办。此案于2024年10月12日调查终结。
1、没收不符合规定的“嘉陵”牌电动自行车2辆。
2、没收无3C认证的“hello”牌头盔3个。
3、罚款1866元。
1866.00元
达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