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鲜品汇集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爱新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6MADK7D3Q4B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泰山街1651号新疆蓝希络食品有限公司园区内5号楼201A(951201)厂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头市监处罚(2026)299号
经查,当事人新疆鲜品汇集食品有限公司,系水产品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企业,核心主营水产品加工、水产品成品销售等业务。涉案宣传所用“渔港码头”商标由合作商持有,当事人已取得该商标合法使用授权。 经查,当事人涉案“CCTV央视上榜品牌”宣传内容由其公司负责人本人全权决定使用。2026年4月初完成涉案商品外包装、门店宣传物料整体设计;2026年4月20日委托第三方广告公司统一印制相关宣传物料;2026年4月21日正式投入使用,宣传范围仅限当事人线下经营门店及对外销售的产品外包装上。 本次违规宣传物料全部由当事人自行张贴、悬挂,无额外广告投放费用,具体明细如下:128g银卡不干胶逆向UV产品外包装封腰带1200张,制作费用438元(单价0.365元/张);门店吊旗32个,制作费用1120元(单价35元/个);门店门口张贴的海报(尺寸1000mm*2000mm)1张,制作费用70元;店内小型海报由广告公司赠送,无单独制作费用。本次涉案广告物料制作费用共1628元。 经查,当事人第一批搭载涉案违规宣传包装的产品共生产200余件,截至检查当日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剩余;30个吊旗和2张海报已全部在门店内外张贴、悬挂投入使用。剩余960张外包装封腰带在库房存储尚未使用。当事人现场提交的中央电视台广告播出证明牌匾、荣誉证书复印件、标有“CCTV7国防军事频道”标识短视频截图,均来源于其商标授权合作商2020年央视广告投放的佐证材料。前述材料仅能证明合作商曾投放央视商业广告,不等同于、也不具备“CCTV央视上榜品牌”官方认定资质。当事人自始至终未取得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出具的“CCTV央视上榜品牌”官方授权文件、荣誉证书及任何官方认定证明材料。案发后,当事人已第一时间完成全面整改,主动停止使用、全部下架、拆除店内所有带有“CCTV央视上榜品牌”字样的商品包装、海报、吊旗等违规宣传物料。
1、罚款人民币4884元。
4884.00元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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