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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县恒泰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曾吉林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3MA38EDYK1R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江西赣中明德汽贸物流园有限公司院内配件仓储中心三楼3022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25
(2026)赣0823民初596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峡江县人民法院
2
2025-08-27
(2025)赣0823民初1142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峡江县恒泰物流有限公司
刘**
峡江县人民法院
3
2025-08-19
(2025)闽0823民初231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曾**,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干县支公司,峡江县恒泰物流有限公司
上杭县人民法院
4
2025-07-29
(2025)闽0823民初231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曾**,峡江县恒泰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干县支公司
上杭县人民法院
5
2025-03-25
(2025)赣0823民初238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吉安通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帅**,峡江县恒泰物流有限公司
吉安市峡江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0-14
(2025)赣0823民初1142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峡江县恒泰物流有限公司
刘**
裁判文书
峡江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9-24
2025-02-17
(2025)赣0823民初238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吉安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帅*、峡江县某物流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401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6-20
2021-11-04
(2021)粤1973民初229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广东广铁工程有限公司、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2-13
2021-08-23
(2021)粤1973财保2576号
财产保全
广东广铁工程有限公司、刘*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2155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东交罚﹝2026﹞03691号
本机关执法人员发现峡江县恒泰物流有限公司雇用的驾驶员王贵周驾驶赣DJ0810赣D0A38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绿化料从深圳市南山区往东莞市麻涌镇方向行驶,于2025年10月24日23时10分在东莞市长安镇莞长路15号点非现场监测点(地址:东莞市长安镇G107长安与深圳交界路段)行驶,该车车货总重51.876吨,轴数是6轴,超限2.876吨,超限率5.87%,超过规定限值,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非现场检测单、驾驶证复印件、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2024版)》(序号C00001),使用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超限率在30%以下的且超重吨位数1吨以上,违法程度为一般。《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26
2
粤东交罚﹝2026﹞03686号
本机关执法人员发现峡江县恒泰物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王贵周驾驶赣DJ0810赣D0A38挂的6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绿化料从深圳市南山区往东莞市麻涌镇方向行驶,于2026年05月12日15时47分在东莞市洪梅镇水乡大道11号点非现场监测点(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水乡大道与望沙路交汇路段)行驶,该车车货总重50.868吨,轴数是6轴,超限1.868吨。峡江县恒泰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超重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按照《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城市道路路政)》(序号10),车货总质量超过《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超限重量超过1000千克以上的,违法程度为较重。《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5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26
3
粤东交罚﹝2026﹞03689号
本机关执法人员发现峡江县恒泰物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王贵周驾驶赣DJ0810赣D0A38挂的6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绿化料从深圳市南山区往东莞市麻涌镇方向行驶,于2026年06月05日06时38分在东莞市洪梅镇水乡大道11号点非现场监测点(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水乡大道与望沙路交汇路段)行驶,该车车货总重50.139吨,轴数是6轴,超限1.139吨。峡江县恒泰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超重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按照《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城市道路路政)》(序号10),车货总质量超过《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超限重量超过1000千克以上的,违法程度为较重。《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5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26
4
粤东交罚﹝2026﹞01183号
本机关执法人员发现峡江县恒泰物流有限公司雇用的驾驶员于2025年10月04日06时03分驾驶赣DJ0810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东莞市长安镇莞长路15号点非现场监测点(地址:东莞市长安镇G107长安与深圳交界路段),该车车货总重50.58吨,轴数是6轴,超限1.58吨,超限率3.22%,超过规定限值,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非现场检测单、车辆轨迹等证据为证。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2024版)》,使用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超限率在30%以下的且超重吨位数1吨以上,违法程度为一般。《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5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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