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抗近快线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将评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221MADDL8826M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阿尔夏特路北侧二十五地段011200018学府家园商业楼一层12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塔额市监处罚(2026)130号
当事人新疆抗近快线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开始从事经营活动,主要开展护眼、配镜、非医疗养生保健等服务。当事人从2026年6月10日开始在店门口摆放含有“刘宁堂AI灸鼻疗,孩子鼻炎老不好?鼻窦炎、急性鼻炎、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炎、干性鼻炎、寒性鼻炎”的广告牌,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该广告宣传的是当事人提供的服务,服务中使用刘宁堂的产品套盒,是普通的保健类产品,当事人也无法提供诊所备案凭证。广告牌内容是当事人自己在网络上搜的并在额敏县木子广告店制作的,当事人通过微信聊天转账广告费90元,未签订合同也未开具发票。 当事人2025年7月2日开始在店门头张贴含有“压轴大师双控镜片·甄选,眼科赵阳主任推荐,科技合璧 双效协同,点扩散+多点离焦,专利名称:一种利用微结构与点扩散叠加技术抑制眼轴增长的镜片”的广告牌,该广告牌上只标注了专利名称,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类型。该广告宣传的是当事人售卖的产品,当事人可以提供该产品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广告牌内容是涉及专利产品的公司提供给当事人后,当事人在额敏县木子广告店制作的,当事人通过微信聊天转账广告费200元,未签订合同也未开具发票。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如下处罚:处广告费用1倍的罚款,即90元。
90.00元
额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