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惠丰家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凤艳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1336953278F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2号三幢2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18
(2023)浙0602执53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市亿昕纺织有限公司
海宁惠丰家具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
2023-08-21
(2023)浙0603民初42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凯锋针织有限公司
海宁惠丰家具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3
2023-07-07
(2023)浙0603民初42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凯锋针织有限公司
海宁惠丰家具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4
2023-05-09
(2023)浙0602民初18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市亿昕纺织有限公司
王**,海宁惠丰家具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5
2023-04-11
(2023)浙0483民初18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桐乡市佑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海宁惠丰家具有限公司,李**
桐乡市人民法院
6
2023-01-09
(2022)浙0481民初794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海宁宏厦装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海宁惠丰家具有限公司,x**
海宁市人民法院
7
2023-01-09
(2022)浙0481民初794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海宁宏厦装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海宁惠丰家具有限公司,王**
海宁市人民法院
8
2022-12-30
(2022)浙0481民初794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海宁宏厦装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海宁惠丰家具有限公司,王**
海宁市人民法院
9
2022-11-15
(2022)浙0483民初67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桐乡轩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海宁惠丰家具有限公司,李**
桐乡市人民法院
10
2022-11-04
(2022)浙0481民初58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嘉兴博友包装有限公司
王**,海宁惠丰家具有限公司,李**,阜阳市新德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海宁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08
(2024)皖1226民初1281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新集镇赵王村村民委员会
海宁惠丰家具有限公司;李凤艳;王贺春;王标
裁判文书
颍上县人民法院
2
2025-02-12
民间借贷纠纷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新集镇赵王村村民委员会
海宁惠丰家具有限公司;李凤艳;王贺春;王标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颍上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9
2024-01-19
(2023)浙0602执53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市亿昕纺织有限公司、海宁惠丰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6-05
2023-05-22
(2023)浙0481执487号之一
民事
陈**、程**等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6-05
2023-05-30
(2023)浙0481执1109号之一
租赁合同纠纷
海宁宏厦装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海宁惠丰家具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3-06-02
2023-04-25
(2023)浙0481执184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嘉兴博友包装有限公司、阜阳市新德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02-25
2022-01-10
(2022)浙0481执恢17号
民事
黄**、海宁惠丰家具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6
2020-12-29
2020-12-15
(2020)浙0481执4216号之一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
黄**、海宁惠丰家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12-17
2020-12-03
(2020苏0412执4456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常州市悦顺纺织品有限公司与海宁惠丰家具有限公司、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06-18
2020-04-30
(2020)浙0481执1055号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海宁华诚达无纺布有限公司、海宁惠丰家具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9
2019-12-31
2018-04-28
(2018)浙0481民初3168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海盐美达印刷有限公司与海宁惠丰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6〕1058号
当事人自2026年5月22日被税务部门认定为非正常状态,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3、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2026年6月9日及6月10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2号三幢2楼,未发现经营迹象。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2025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6-06-1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