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修文县龙场镇金文精品酒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小兵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23MA6G6D158B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龙场镇迎春路8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修市监处罚〔2026〕118号
2025年12月1日,当事人从淘宝平台的尊客酒店用品企业店(公示的营业执照名称为“扬州尊客酒店用品有限公司”)购进20kg装的上述沐浴露和洗发露大桶各1桶,沐浴露和洗发露购进价为155.5元/桶,订单号为4916979000766709227。分装在小瓶中(平均每大桶沐浴露和洗发露可以各分装50小瓶)并放置在修文县龙场镇迎春路88号的经营场所的客房中共客人使用。当事人的分装后的小瓶洗发露和沐浴露外包装标示信息如下: 1、洗发露5瓶,仅标示有“洗发露”字样,未销售,未获利,购进价3.11元/瓶,货值金额15.55元; 2、沐浴露5瓶,仅标示有“沐浴露”字样,未销售,未获利,购进价3.11元/瓶,货值金额15.55元; 上述小瓶洗发露和沐浴露外包装均未标示生产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备案人信息等《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的信息,未销售,未获利,货值金额共计31.1元。
对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洗发露5瓶和沐浴露5瓶; 2、罚款壹仟元整(¥1000.00)。
1000.00元
贵阳市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3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修文县知识产权局)]
2
2024-07-0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贵阳市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3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贵阳市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