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原生艾养生保健馆(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佳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6MABY1UEUXE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省直辖行政单位天门市竟陵街道陆羽广场步行街12-1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6〕54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9月5日经本局核准登记成立,在湖北省省直辖行政单位天门市竟陵街道陆羽广场步行街12-15从事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等经营活动。
当事人于2025年3月份加盟上海元小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未签订相关加盟合同。当事人在为顾客提供免费体验艾灸理疗时销售其艾灸产品“六脉神剑”(产品名称:元小艾7.0原生艾草本灸),同时向来店顾客播放上海元小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制作的该产品宣传视频,视频文件“3.24.艾灸升白.mp4”含“坚持做好艾灸你这一辈子基本上可以远离Ca(癌症)”、“艾灸到底对ZL(肿瘤)、Ca(癌症)有没有效?能不能做?是不是可以啊?那相当可以”等内容。而其产品“六脉神剑”外包装未写明产品具体功效,2026年5月27日,当事人提交《情况说明》称无法提供临床研究能证明其产品可预防、治疗癌症,上述宣传内容为不实信息。...[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对其产品的功能作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