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海悦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薛海宝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321MA0LC2W19M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岭上村窨庄一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城罚决字﹝2026﹞第12号
2026年7月27日,平定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关于平定县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督办函,平定县大气管控服务组在日常的巡查中发现,【文兴路嘉山小区至城南河桥路段雨污分流工程】在5月24日至7月24日期间,工地扬尘问题整改不彻底,存在现场土方作业时未湿法作业,造成扬尘污染的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2026年7月27日,平定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关于平定县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督办函,平定县大气管控服务组在日常的巡查中发现,【文兴路嘉山小区至城南河桥路段雨污分流工程】在5月24日至7月24日期间,工地扬尘问题整改不彻底,存在现场土方作业时未湿法作业,造成扬尘污染的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鉴于当事人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议责令山西海悦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壹万元(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平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平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