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老杨家蔬菜水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蔡素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9001MA778GHJ76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红山街道24小区东小路45号天富益民市场B157-B159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八师市监处罚〔2025〕33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3月24日从绿珠九鼎市场以15元/公斤的价格购进了3.5公斤姜。同日,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上述姜进行抽样检验,2025年4月15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XZJC250215-GFD5251)显示石河子市老杨家蔬菜水果店经营的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
执法人员检查时,该批次不合格姜已无剩余。该批次姜销售价格为18元/kg,其中3.03公斤用于抽检,其余不合格批次的姜当事人自用。当事人在购进上述姜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索要供货商资质及购进票据,该批次抽检不合格姜的检测报告等材料。已无法溯源。
综上,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姜,货值金额为63元,违法所得为54.54元。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54.54元;
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