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景福山矿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宗若 | 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327MA6X9R5X2H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陇县曹家湾镇三联村八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01
(2024)陕0327民初83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陕西同州益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宝鸡景福山矿业有限公司,刘**
陇县人民法院
2
2023-08-28
(2023)陕0327民初1214号
运输合同纠纷
豆**
宝鸡景福山矿业有限公司
陇县人民法院
3
2023-08-17
(2023)陕0327民初1214号
运输合同纠纷
豆**
宝鸡景福山矿业有限公司
陇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5-30
2024-05-11
(2024)陕0327执恢17号
民事
魏**、宝鸡景福山矿业有限公司民事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2
2023-12-29
2023-12-04
(2023)陕0327执717号之二
民事
魏**、宝鸡景福山矿业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陇林罚决字〔2026〕第10号
2026年7月10日左右,宝鸡景福山矿业有限公司在陇县温水镇闫家湾村17组(原五星村5组)斜崖沟集体林地内,水泥硬化地基地坪,用于修建工人住宿的彩钢板房,擅自改变了林地用途,且不能提供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被查获。经林业技术人员现场调查,擅自改变并毁坏林地面积140.58平方米(0.21亩)。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
1.责令于2026年12月31日前,陇县温水镇闫家湾村17组(原五星村5组)斜崖沟集体林地内,恢复140.58平方米(0.21亩)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40.58平方米(0.21亩)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的罚款775.95元(0.21亩×3695元/亩×1倍=775.95元)。大写:柒佰柒拾伍元玖角伍分。
0.00元
陇县林业局
2026-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