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景泰县路化四季鲜蔬菜批发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清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423MA7453NW7L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昌林路南531号(农贸市场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景)市监罚〔2024〕168号
经查,该生姜是2024年9月23日从兰州市榆中县兰州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蔬菜区C区北17号的榆中县展乾城蔬菜批发部购进的,共购进了15件,8斤/件,购进价格是48 .00元/件,共支付货款720.00元。购进以后已全部销售完,销售价格是55.00元/件,共收取货款825.00元。当事人购进该生姜时索要了进货票据、产地证明和供货方的资质证件和检验报告,但是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地证明上承诺无农残、无公害,检验报告显示有机磷和氨甲基酸酯类农药检验阴性,未检测噻虫胺项目。在此期间我局也未接到过有关该店销售食品有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社会危害后果轻微。因当事人经营的生姜是从兰州市榆中县兰州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蔬菜区C区北17号的榆中县展乾城蔬菜批发部购进的,经向县局领导汇报同意后,我局于2024年12月12日向兰州市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线索函(景)市监移函〔2024〕19号,由兰州市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榆中县展乾城蔬菜批发部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生姜)。 当事人对上述违法事实予以认可,并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确认。
对景泰县路化四季鲜蔬菜批发部进行了: 1.罚款:金额5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825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5825元,大写伍仟捌佰贰拾伍元整。
5000.00元
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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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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