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平乐县永亮葡萄种销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余大凯注册资本:4.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3450330MA5KRLRR1T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平乐县张家镇湖洋村委(村委办公楼一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6〕50号
当事人平乐县永亮葡萄种销专业合作社涉嫌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一案,我局于2025年10月10日予以立案调查,指定郭浩、陈千逸为办案人员。现已调查终结,报告如下: 当事人基本情况:平乐县永亮葡萄种销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核准的内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450330MA5KRLRR1T,名称:平乐县永亮葡萄种销专业合作社, 企业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场所:平乐县张家镇湖洋村委(村委办公楼一楼),负责人:余大凯,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9日,经营范围:组织本社成员种植葡萄,组织收购、销售本社成员种植的葡萄,开展本社成员所需的葡萄初加工、贮藏、包装服务,为本社成员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合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2025年10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郭浩、陈千逸等人,依法对位平乐县张家镇湖洋村委(村委办公楼一楼)的平乐县永亮葡萄种销专业合作社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合作社自2011年12月29日成立后合作社只经营到2023年,当事人2024年、2025年未进行网上年报,该合作社处于停业状态。多次联络该合作社负责人都没有回应,无法找到该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余大凯。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2025年10月10日经上级批准予以立案,通过现场检查及调取相关证据等进行了调查取证。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实,2025年10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郭浩、陈千逸及见证人平乐县张家镇政府工作人员杨韩来到平乐县张家镇湖洋村委(村委办公楼一楼),但未找到平乐县永亮葡萄种销专业合作社,经多方打听才知道该合作社借用平乐县张家镇湖洋村委(村委办公楼一楼)来做该合作社办公室。经对平乐县张家镇湖洋村委林永亮书记了解该合作社早在2023就停业,该合作社负责人不知道去那了。拨打法定代表人余大凯的所留手机号码:15878386687,号码为空号。检查中发现平乐县永亮葡萄种销专业合作社是2011年12月29日成立后,该企业经营到2023年,该合作社2024年度到2025年度年度未进行网上年报,该企业处于停业状态。当事人注册时预留的电话号码经执法人员多次拨打该电话号码为空号。,无法找到该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余大凯,执法人员及见证人平乐县张家镇政府工作人员杨韩得到了平乐县张家镇湖洋村委林永亮书记证明,证明该合作社自2011年12月29日成立后该企业只经营到2023年,2023年后就停止经营,目前该合作社一直处于停业状态。从广西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异常名录信息查询到平乐县永亮葡萄种销专业合作社2024年度到205年度均未年报,于2024年到2025年列入异常名录。 上述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从广西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并下载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1 份,证明当事人的登记注册情况。 2.平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证据提取单1份,证实我局于2025年10月10日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3.平乐县张家镇湖洋村委证明1份,证明平乐县永亮葡萄种销专业合作社自行停业连续两年以上。 4.广西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1份,证明平乐县湖洋葡萄种销专业合作社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的事实。 5.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见证人的身份情况。 案件性质:涉嫌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 当事人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规定,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综合以上案情,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吊销平乐县永亮葡萄种销专业合作社社营业执照。
吊销平乐县永亮葡萄种销专业合作社社营业执照。
0.00元
平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平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平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