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食元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兰远兴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0MAC0FWWG2B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登瀛大道36号(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綦江市监处罚〔2026〕1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9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0MAC0FWWG2B;名称:重庆美食元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兰远兴。当事人于2025年12月29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5001101133785,经营项目:餐饮服务管理,经营场所:重庆市綦江区登瀛大道36号。其承包的重庆移通学院东溪食堂于2021年9月26日首次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于2024年8月29日将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变更,许可证编号:JY35001101018504,经营项目:自制饮品制售;热食类食品制售,经营场所:重庆市綦江区登瀛大道36号,有效期至2026年9月25日。2025年9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2025年度学校专项检查时,在当事人承包的重庆移通学院东溪食堂内库房左手货架上发现2袋标注为红巴香辣蘸料(固态复合调味料)的食品,其生产日期为2024年09月06日,保质期为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又在当事人22号档口精品餐窗口发现已开封使用过的半袋同批次的红巴香辣蘸料商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经报局领导批准,对上述3袋红巴香辣蘸料实施行政强制扣押措施(强制〔2025〕21-20号)。现查明,当事人是重庆厨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2023年开始承包重庆移通学院东溪食堂,在2023年12月20日,当事人与重庆移通学院、重庆厨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重庆移通学院食堂经营管理合同》及《重庆移通学院食堂经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一》,约定好了三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当事人作为在綦高校的食堂经营单位监管主体,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另查明,涉案红巴香辣蘸料是当事人于2025年9月7日从重庆鑫旺鑫调味品有限公司购进,购进时已超过保质期,数量为4包,单价为18元/包,总价为72元。购进后用于当事人的22号档口在提供卤菜时作为蘸料食用,但未建立使用及销售记录。期间,当事人的22号档口领用了2包,已经使用完1包半,剩余半包,另有当事人库房里的2包还未开封,均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进行扣押。综上,由于购进涉案食品时已经超过保质期,故本案按当事人实际购进的食品数量计算,货值金额为4包18元/包=72元,违法所得
对于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警告。对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红巴香辣蘸料3袋,罚款10000元。综上,对当事人的上述两项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合并减轻处罚如下: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红巴香辣蘸料3袋;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