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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同泰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昊注册资本:5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27116172509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涪陵兴华东路4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涪陵市监处罚〔2026〕354号
经查, 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并于2025年10月23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位于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东路45号的经营场所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活动,门头招牌“同泰食化”。 ? ? 当事人于2022年下半年从阳江市阳东食品香料公司购进一箱“海佳 6224芝麻油香精”食品添加剂,共20瓶,相关购货凭证由于时间久远未保存。进货后当事人将“海佳 6224芝麻油香精”摆放在经营场所内货架上,以15元/瓶的单价销售,截止2026年4月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已售出18瓶,剩余2瓶(标签信息为: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2022年4月20日,制造商:阳江市阳东食品香料公司)已超过保质期29个月。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设置有单独的过期货品存放区。由于当事人一直手写正字记录销售情况,时间久远记录已经丢失,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货值金额为15元*2=30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2、没收违法财物包括两瓶食品添加剂“海佳 6224芝麻油香精”,外包装标示:生产许可证:SC20144172300190,产品标准代号:GB30616-2020《食品用香精》,保质期:18个月,产地:广东省阳江市,生产日期:2022年4月20日,制造商:阳江市阳东食品香料公司 (价值¥ 30.00);3、警告。
1000.00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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