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星漫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林建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MA2AN9RR2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阳光大道55号1号楼102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市监处罚〔2026〕794号
经查明,当事人系2018年06月08日经我局核准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在2014年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后,未按照该条例规定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经本局发布《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公告》后,当事人仍未报送2023、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也未办理住所变更或注销登记,亦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另据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反馈,当事人已连续6个月(含)以上未进行税务申报且未税务注销。截至2026年5月21日,当事人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当事人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符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吊销营业执照条件。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0.00元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2025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0-07-01
2019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19-07-01
2018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19-06-3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