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奉安精神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代斌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3MA2GW18035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尚田街道金地寺村尚岭公路28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4
(2025)浙0213民初2287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宁波奉化奉安精神专科医院有限公司
宁波市奉化区公路,运输管理中心
奉化市人民法院
2
2024-08-06
(2024)浙0213民初2873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江**
宁波奉化奉安精神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冯**
奉化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奉医保罚决字﹝2026﹞第000012号
宁波奉化奉安精神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的违法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为48839.59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现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暂行办法》(浙医保发〔2022〕37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倍罚款人民币肆万捌仟捌佰叁拾玖元伍角玖分(¥48,839.59)。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捌仟捌佰叁拾玖元伍角玖分(¥48,839.59)
48839.59元
宁波市奉化区医疗保障局
2026-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