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尹永福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MA2APEN51G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石塘镇后沙村塘头路6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山交路执﹝2026﹞1763号
2026年09月11日,当事人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王战永驾驶浙JB7652/苏AZ778挂(黄)从张家港市东福路装了一车管桩送至昆山市千灯镇少卿东路圣祥东路附近工地,当日09时38分左右,该车由公安交警与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共同引导至检测点称重检测,经称重,该车车货总重71.897吨,根据调查该车为6轴车,限重49吨,超限22.897吨,超限率为46.72%。因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被昆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查获。本次运输由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安排。
罚款壹万壹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11000.00元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9-14
2
嘉路政罚﹝2026﹞1010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4月06日05时30分,嘉善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320国道)南湖、上海方向K101+535检查时发现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1296.00元
嘉善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24
3
绍路政罚〔2026〕03284
你公司的浙JB8255(6轴)于2025年6月18日6时28分,行经G104(104国道)上虞方向 K1563+558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7.0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8.05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1237.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6
4
绍路政罚〔2026〕03283
你公司的浙JB8255(6轴)于2025年6月12日6时25分,行经G104(104国道)上虞方向 K1563+558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4.1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5.15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零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802.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6
5
绍路政罚〔2026〕03285
你公司的浙JB8255(6轴)于2025年6月22日6时31分,行经G104(104国道)上虞方向 K1563+558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3.9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95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柒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772.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6
6
湖路政罚〔2026〕01101
你公司的浙J95181(6轴)于2025年7月28日16时13分,行经X021(保戈线) 德清方向K8+3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2.2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3.25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仟零壹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2017.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4
7
台运政罚〔2025〕05465
2025年12月15日,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发现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初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现有牵引车20辆、平板挂车18辆。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公司名下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超过公司货运车辆总数的10%以上被本机关处罚,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名下的货运车辆浙JA5601、浙J33433、浙J96013、浙J95181共4辆因违法超限运输被查处,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达到公司货运车辆总数的20%。
责令停业整顿3天。
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9
8
绍路政罚〔2025〕032325
2025年6月16日16时5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强、钱清清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6-1408:18:31车号为浙JB7893在G104(104国道)上虞方向K1563+558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4.19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5.19吨。
-
808.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1
9
甬路政罚〔2024〕21J91
2024年4月18日,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石邦利、练增裕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年4月5日3时20分,浙J59215在S313(普宁线)象山方向K249+700涉嫌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其行为涉嫌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玖佰陆拾玖元整。
969.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18
10
甬路政罚〔2024〕21J89
2024年4月18日,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石邦利、练增裕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年3月26日3时26分,浙J59625在G527(象义线)茅洋方向K6+400涉嫌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其行为涉嫌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壹仟零肆拾肆元整。
1044.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