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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利民康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石宗杰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623MA6DY1LA35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泉都街道办事处文笔社区佛顶山北路84号(石阡县城北工业园区(泉都街道新场村鸭背生态移民安置点) 【一照多址企业】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1-05
(2020)黔0623民初18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铜仁宝鑫餐饮投资有限公司石阡分公司
石阡县利民康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石阡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21
2021-05-08
(2021)黔06民终7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石阡县利民康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铜仁宝鑫餐饮投资有限公司石阡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市监处罚﹝2026﹞90号
经查,当事人对上述现场检查情况无异议。该涉案产品系当事人根据相关学校〔石固九校、甘溪小学、龙井中学、坪山九校、坪山乡坪洋小学(含幼儿园1所)〕的订单,于2026年3月8日从贵州柒柒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数量:64斤,单价:16元/斤,产品生产日期:2025年7月1日,保质期:1年,购进时,当事人已充分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3月10日,当事人对涉案产品进行分装并制作、加贴外包装标签,在此过程中,由于其库房管理人员疏忽,误将“生产日期”信息录入成2026年7月1日;3月11日,当事人将上述产品如数配送至相应的学校,数量:64斤,单价:23.75元/斤。上述产品售出后,当事人发现了其标签错误的问题,于3月12日重新制作了正确的标签,并交由其驾驶员(配送员)带至相应的学校进行更换;截至案发时,除坪山乡坪洋小学外,其余学校的涉案产品标签已更换到位。 案发后,当事人及时针对上述涉案产品进行召回,召回数量共计31.2斤。 为此,该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1520元(23.75×64),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254.2元〔(23.75-16)×(64-31.2)〕。
1.没收违法所得254.2元; 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石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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