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秦天楼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永杰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728MA6YN4UH5X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新街(城市之光小区二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04
范**
镇巴县秦天楼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王**
镇巴县人民法院
2
2021-05-20
民间借贷纠纷
张**,李*
王**,秦**,镇巴县秦天楼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镇巴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3-12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范**
镇巴县秦天楼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镇巴县人民法院
2
2021-03-03
民间借贷纠纷
张紫妍、李海
秦**,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镇巴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8
2021-12-20
(2021)陕0728执518号
借款合同纠纷
马**、镇巴县秦天楼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7-28
2021-07-15
(2021)陕0728执恢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远为酒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西乡分公司、李*与被执行人镇巴县秦天楼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6-29
2021-06-08
(2021)陕0728民初6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马**与被告镇巴县秦天楼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624.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17
2020-12-03
(2020)陕0728执271号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
申请执行人王*与被执行人镇巴县秦天楼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12-03
2020-11-11
(2020)陕07执复34号
其他执行
复议申请人王**、张*、李**申请执行人王*与被执行人:镇巴县秦天楼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执行复议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10-28
2020-10-10
(2020)陕0728执异3号
劳务合同纠纷
王*与被执行人镇巴县秦天楼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追加被执行人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07-27
2020-07-12
(2020)陕0728执恢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远为酒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西乡分公司、李*与被执行人镇巴县秦天楼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07-27
2020-06-30
(2020)陕0728执7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王*、徐*、陈*、王**、郑**与被执行人镇巴县秦天楼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终结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0-06-30
2020-06-09
(2020)陕0728执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镇巴县王某蔬菜调料店与被执行人镇巴县秦天楼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0-06-30
2020-06-03
(2020)陕0728执1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乡县王氏牛羊肉冷鲜店与被执行人镇巴县秦天楼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市监处罚〔2026〕113号
本局通过调取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以及向税务机关调取纳税证明、向人社部门调取缴纳社保证明、向农业部门调取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是否同意吊销的意见、向经贸局核实集体企业、内资企业法人的资产监管等情况及是否同意吊销的意见等方式,经最后逐户核实确认,证实当事人镇巴县明大煤矸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65户企业连续两个年度(2023、2024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至今未申请移出、镇巴县苍龙润滑制剂有限公司等36户企业自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镇巴县恒盛农牧专业合作社等3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事实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上述101户企业和3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0.00元
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