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好品味小吃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庞家林 | 注册资本:15.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8MA60JK5C6A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明月路3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梁平市监处罚〔2026〕673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09月23日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在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明月路311号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2026年4月15日,本局对位于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明月路311号的重庆市梁平区好品味小吃店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后厨有9袋常温保存的享哆味汉堡胚面包超过了保质期(生产日期:2026年04月05日,保质期:常温9天)。在上述食品两旁的其他食品均在保质期内。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享哆味汉堡胚面包进行了扣押。截至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及扣押当天,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10日。
另查明,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共43.2元(4.8元/袋*9袋),当事人的上述享哆味汉堡胚面包在超过保质期后用于制作食品进行了销售,但是由于当事人的支付系统只能保存近两天的销售记录,其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综上所述,本局认定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货值金额不超过100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还查明,2026年4月1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后当事人就对店里的食品进行了全面检查清理,并表示后续会加大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自查力度,确保店内不再出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情况。当事人已自行改正。当事人没有收到过相关投诉举报,其违法行为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无社会影响。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2、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常温保存的享哆味汉堡胚面包9袋。 。
2500.00元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