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寅宝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0MA0UW3RK29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机场路1005号G4026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10
(2022)辽0111民初739号
劳务合同纠纷
高**
赵**,沈阳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孙**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2
2022-03-16
(2022)辽0111民初643号
合同纠纷
高**
赵**,沈阳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孙**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3
2022-02-18
(2022)辽01民终4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孔**
沈阳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北镇市天晟塑料制品厂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12-01
(2021)辽0111民初56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白**
孙**,沈阳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5
2021-11-23
(2021)辽0111民初72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北镇市天晟塑料制品厂
沈阳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孔**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6
2021-09-17
(2021)辽0111民初72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北镇市天晟塑料制品厂
沈阳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孔**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7
2021-09-01
(2021)辽0111民初56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白**
沈阳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孙**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8
2020-01-08
(2020)辽0111民初3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朱*
沈阳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赵**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9
2020-01-08
(2020)辽0111民初3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程**,朱*
沈阳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赵**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10
2020-01-03
(2020)辽0111民初1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
沈阳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赵**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2-09
2022-07-18
(2022)辽0111民初739号
劳务合同纠纷
高**与沈阳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赵**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07-05
2022-05-23
(2022)辽0111民初643号
合同纠纷
高**、沈阳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2-02-22
2022-02-18
(2022)辽01民终4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孔**、北镇市天晟塑料制品厂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1-12-31
2021-12-22
(2021)辽0111民初5667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白**、沈阳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12-31
2021-09-30
(2021)辽0111民初56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白**、沈阳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4-30
2020-04-03
(2020)辽0111民初129号
杨**与赵**、沈阳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4-30
2020-04-03
(2020)辽0111民初3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朱*、程**与赵**、沈阳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4-30
2020-04-03
(2020)辽0111民初3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朱*与赵**、沈阳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4-30
2020-04-03
(2020)辽0111民初1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与赵**、沈阳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沈税稽二罚﹝2026﹞64号
你单位201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表A表5行管理费用676,208.19元申报有误,与实际发生管理费用474,000元不符,应更改为474,000元;A表4行销售费用42,000元申报有误,应修改为0元。2019年你单位经税务稽查,查补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2937.56元,但忘记修改当年企业所得税报表,导致202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表A表21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数据错误,实际你单位调增201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表应纳税所得额后,已不亏损。202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表A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59,708.42元”申报有误,应修改为0元。你单位2018年少缴企业所得税24123.66元,2020年少缴企业所得税2985.43元。
罚款13554.55元
13554.55元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08-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